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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5 13:32: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北海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和《北海市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的精神,我局作为第二批单位, 从2009年3月开始,至8月基本完成,用半年左右时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市委确定的“扬起开放风帆,推动科学发展,共筑增长一极,建设宜居北海”为主题,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提出的“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强化法律服务,推进项目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载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提高司法行政宣传法制理念、弘扬法制精神,推进法律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努力在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北海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学习实践活动以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主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打破阻碍科学发展的陈旧观念、思维定势和利益格局,对事关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形成共识,把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2、解决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发展。解决影响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尤其要着力解决思想不够解放、基层基础不够牢固、有关体制机制不够顺畅、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等影响和制约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水平。

3、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职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观,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综合评价机制,落实科学发展的决策指挥、操作执行、管理监督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更加完善的体制机制保证。

4、促进科学发展,实现“四新”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党员干部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力求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强化保障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上提升新水平,在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依法解决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北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并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身建设紧跟时代发展。

三、主要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发展目标、更新发展观念、完善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创新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突出实践特色。紧扣“扬起开放风帆,推动科学发展,共筑增长一极,建设宜居北海”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抓住“强化法律服务,推进项目发展,维护社会和诣稳定”这个载体,开展好以下活动:一是开展领导班子和成员承诺“五个从我做起”活动(即在努力学习、善于思考上从我做起;在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上从我做起;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上从我做起;在维护团结、和谐共事上从我做起;在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上从我做起),着重解决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二是开展创建年度“无干警违法违纪单位”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党员法律维权服务队”活动,组织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企业和弱势群体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区” 活动,创新普法形式,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贯彻群众路线。要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依归,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困,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活动过程要请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要由群众评判,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尊重群众、引导群众、惠及群众、凝聚群众的过程。

4、正面教育为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实事求是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做到以人为本、以和为贵,激发党员、干部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形成推进科学发展的共识和强大合力。
    四、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1、着力解决科学决策水平不适应问题。班子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现实问题、规律性的东西进行理论思考的总结不够,工学矛盾有时未解决好。班子建设自身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决策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不相符的地方。

2、着力解决司法行政体制不够完善问题。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尚未得到有效整合,整体效能未能完全体现。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公证执业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方面,亟需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法律援助管理体制还不够理顺,经费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司法所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实行县(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

3、着力解决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够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是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的领域和途径需要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业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帮助企业积极参与经济竞争与合作,为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民生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创新方式方法不够,突出实效上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覆盖还较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素质作风不适应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强的问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干部学习培训上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机关的作风和效能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机制还不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亟待加强,尤其是律师党员的作用发挥不够,律师行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力度不够。

5、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近几年基层基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物质条件有了改善,但总体上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国债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开工建设进度缓慢。基层经费还没完全落实到位。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素质不够高,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

五、工作安排和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中旬—5月上旬)

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组织好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抓好学习培训。

一是广泛进行思想发动。3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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