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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号
发布时间:2020-05-15 08:54:09| 浏览次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

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

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桂律创组办通[2010]2

关于在我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实行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

 

各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各区直律师事务所: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司法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律师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为做好我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的公开承诺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公开承诺的意义

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内在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党组织和各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行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律师党员积极参与进来,要把公开承诺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有目标,争有方向,认真抓好落实。

    二、公开承诺的内容和要求

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要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引领广大律师党员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推动律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中创建社会和谐模范区的有关精神,按照“五好党支部”的要求作出具体承诺。律师党员要以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带头人为基本目标,按照优秀党员“五带头”的要求,结合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载体作出承诺。

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从实际出发,立足自身优势,明确承诺内容和责任。在承诺时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体现先进性。要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律师党员的具体承诺。要把劲头聚焦在“干”字上,把功夫下在行动上,要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二)注重结合工作实际。要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律师党员先锋行”和“诚信服务先锋行”等争创主题,在立足岗位比贡献,创佳绩方面作出承诺;要与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方面作出承诺;要与正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坚持依法、诚信、尽责执业方面作出承诺。要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三)注重联系群众。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在服务大局、依法诚信执业、律师收费、行业风气和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等群众关切和期盼的事情上作出承诺,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推动律师服务进社区、进乡村,促进律师服务向基层和困难群众倾斜等方面作出承诺,使律师法律服务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实现便民利民。

    三、公开承诺的步骤

   公开承诺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深入调研走访。承诺前,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要进一步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服务对象、公检法等部门意见建议。创先争优活动要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必须把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摆在突出位置,得到群众认同。

  (二)提出承诺事项。每年年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承诺事项。律师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可通过召开支部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三)审核确定。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公开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律师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要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四)公开承诺。承诺事项确定后,承诺书要通过上墙或者其他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五)落实承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要认真兑现承诺。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所属党员要加强检查监督,促使承诺内容落到实处。要制定《承诺情况完成进度表》,每年12月底前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查。

   2010年公开承诺在825前完成。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已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的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指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师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要加强检查督促,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当地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荐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律师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行承诺能力,加强对律师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律师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为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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