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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1号
发布时间:2020-05-15 08:54:17| 浏览次数: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

律师行业争先创优活动

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桂律创组办通[2010]1号

关于做好我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司法部作出了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决定,自治区司法厅对我区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现就做好当前几项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落实责任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前提。各市司法局党组,各市律师协会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在已经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要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职责,引导我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律师党员立足本职争优秀,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联系点开展活动、拟订工作计划、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适时调研督导、收集上报信息等工作职责,确保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抓紧落实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紧密联系实际,落实好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环节。在实施方案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律师职业特点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实际,立足打牢基础,着眼长远发展,认真分析和解决影响律师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在全面提高律师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工夫,在务求实效上下工夫。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全国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律师党员先锋行”和“诚信服务先锋行”等争创主题,设计好贴近实际的具体行动载体,要重在干好事、干实事、干群众欢迎的事,让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都能参与进来,在我区律师行业中形成一种争创氛围,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三、抓紧落实公开承诺要求

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的公开承诺是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具体行动的体现。要按照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五好”要求和优秀律师党员“五带头”标准,结合本所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载体作出承诺。将律师行业每个基层党组织所制定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每名律师党员提出的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在工作场所通过上墙或者其他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上级党组织要依据公开承诺的内容,定期进行点评、组织群众评议,对落实承诺好的单位适时进行表彰,对承诺落实不好的单位及时进行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四、抓紧建立联系点制度

 建立联系点制度是中央关于创先争优活动总体部署的一项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司法部要求各级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负责人要确定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负责对联系点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司法局党组和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联系点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建立联系点工作,在工作中,要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尊重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律师党员的首创精神,努力把联系建设成为示范点,确保创先争优工作的扎实开展。

   五、抓紧做好宣传工作

   做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工作,有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央有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调动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有利于树立律师党员的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律师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突出律师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当地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中央领导指示精神、中央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司法部、司法厅及各地司法局的具体安排;大力宣传本地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宣传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效果,反映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新风貌,反映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新成效。宣传内容力求主题突出、真实客观,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发挥积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六、尽快报送本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及近期开展活动情况

司法厅党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和律师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司法局党组、律师协会党组织要把开展创先争优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承担起本地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目前,部分市已向司法厅报送了本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尚未报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市司法局,请务必在825日前将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送司法厅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指定1名同志担任与司法厅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人,具体负责接收司法厅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相关文件,及报送本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情况。

    各市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请以本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名义及时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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