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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律协专文发布关于参加我所承办的2009年中国律师海商法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10:04:29| 浏览次数:

  桂律协[2009]63号.doc

桂律协〔2009〕63号

关于参加2009年中国律师海商法国际研讨会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与广西律师协会联合主办,启迪律师事务所承办的2009年中国律师海商法国际研讨会将于2009年10月17-18日在北海市海滩大酒店举行。这是我区首次举办这一国际盛会,展现了广西海运业和物流业迅猛发展的广阔前景,对提高我区知名度、吸引海运及港口投资、扩展律师业务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本届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东盟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海事诉讼制度;船舶油污案件的法律适用及相关诉讼策略;鹿特丹规则;港口开发建设中的法律服务。届时,来自全国各地、东盟国家、香港、台湾地区的著名专家、教授,资深海事律师,港航企业代表共计200余人将欢聚一堂,就海商法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已初步确定的与会专家及嘉宾有:司玉琢(《海商法》的主要起草人、大连海事大学原校长、博士生导师)、杨良宜(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主席,国际知名海事专家)、王敬(著名海事律师,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来自国内、东盟国家的资深律师、实务界人士等,最高法院民四庭高级法官、全国律协领导、广西司法厅领导、区高院、北海海事法院领导将莅临指导。

    希望各市律师协会、各区直律师事务所、各专业委员会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组织律师参加。拟参加研讨会的律师请结合前述议题撰写并提交论文,论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会务组邮箱qidi_law@yahoo.com.cn,并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提交论文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20日。同时请登陆www.Qidilaw.com下载《会议报名登记表》,并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信的方式发送至会务组。

会议费用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包括资料费、场租费、餐费等,交通费、住宿费由与会代表自理。2009年10月1日前报名并汇付会务费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800元。会务组将于会议结束后的10月19日组织为其一日或两日的涠洲岛考察,或赴越南海上/陆路考察以及桂林考察。考察费由参加考察的与会代表自理。请与会代表在报名时一并注明是否参加考察,以便提前安排。外省市与会代表有特殊住宿需要的,请提前与会务组或酒店商务中心联系。

    为鼓励我区律师积极参与,我区律师参会并在会议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的,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其会务费。

会务费请汇至以下银行账号,并注明“海事法律研讨会”字样。开户:交通银行北海分行四川路支行;账号:455060800018150127281;户名:启迪律师事务所。

会务组联系方式:

    会务组地址:启迪律师事务所-北海市北海大道华美广场7楼,536006

    电话:0779-2058483转810/813/816   3068069

    传真:0779-3069689

    电子邮件:qidi_law@yahoo.com.cn

    网址:www.qidilaw.com

    联系人: 朱明峰  13026999103

                 李师莲 13197792996

                 卢波锋 13607792360

                 唐  程 13807896786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海商法  △研讨会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09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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